第12章_义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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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

  韩棠笔直的站在门口,像一株风中的树:“干爹和叶崇义出门去了。”

  叶崇义一直在等待陆雪征来找自己,左等右等,终于是等不及了!

  他身为叶家四少,无论在何时何处都会享受到宠儿的待遇。人人都恭维他,讨好他,洋洋得意的在众人之上活了二十多年,他忽然认识了陆雪征。

  陆雪征对他绝不算坏,然而也谈不上好。他承认自己对陆雪征抱有好奇心,可陆雪征神龙见首不见尾,始终不给他一个深入了解的机会。后来两人糊里糊涂的发生了肉体上的关系,仿佛是由此更亲密起来,可也不过是表象。每当二人长久不见之时,叶崇义就怀疑陆雪征是把自己给忘了。

  然后他就很生气,想要咬陆雪征一口。

  今天傍晚,他采取瓮中捉鳖的战术,成功的在金公馆门口堵住了正要出门散步的陆雪征与韩棠。陆雪征知道叶崇义是不好打发的,故而很识相的立刻举了白旗,独自上了叶家的汽车。

  叶崇义心平气和的询问陆雪征:“陆兄,你回天津有多久了?”

  陆雪征想了想:“不到两个月。”

  叶崇义和他并肩坐在汽车后排位置上,听闻此言就抬手抓住了他的短头发,用力的薅了两下:“那你为什么装死不来找我?”

  陆雪征很少在脑袋上涂抹生发油,所以头发十分洁净。顺着叶崇义的力道歪过头,他笑道:“我没有耽误你的大事呀!”

  叶崇义松了手,忿忿的说道:“我让你去找我,你怎么派了个和尚来?”

  陆雪征笑出了声音:“和尚怎么了?你还怕和尚不成?他又不是个花和尚!”

  叶崇义当着前方汽车夫的面,公然就去搂了陆雪征的脖子:“好啊,你还有胆和我贫嘴?”

  陆雪征舒舒服服的向后仰靠过去,顺带着斜了他一眼,笑模笑样的答道:“岂止是贫嘴,我还有胆……”

  叶崇义见他欲言又止,只是坏笑,立刻追问:“什么?”

  陆雪征扭头望向窗外风景:“你说什么,就是什么。”然后他握住了叶崇义的一只手,转而又问:“你这是要带我去哪里?”

  叶崇义懒洋洋的依偎在他身边,拖着长音答道:“带你回家,杀了吃肉!”

  第14章奇遇

  叶崇义自作主张,强拉着陆雪征去陪自己去馆子里吃晚饭。陆雪征已然在家吃过,这时眼看自己不能脱身,只得是坐在一旁,看着叶崇义大嚼。

  叶崇义打扮的油头粉面、通体芬芳,微微撅着嘴,吃喝时也不闲着,夹枪带棒的奚落陆雪征,显然是心里一直赌着一口气。陆雪征知道他的心思,并不动怒,但是兵来将挡、水来土掩的贫嘴,最后激的叶崇义发了脾气,放下筷子就给了他一记耳光——不重,却很响亮,“啪”的一声,搞得两个人都有些出乎意料。

  陆雪征抬手摸了摸脸,感觉叶崇义有些给脸不要脸,所以半笑半怒,神情像那水波一样,很不稳定。而叶崇义知道陆雪征是个有脾气的,不禁暗暗失悔。趁着陆雪征没有翻脸,他向后一靠,故意做出了慵懒而嗔怒的姿态,两道长眉隐隐蹙着,射向陆雪征的目光却是温柔。

  于是陆雪征无奈一笑,受了他这一出美人计:“崇义,别闹!”

  吃过饭后,叶崇义在汽车里询问陆雪征:“你往哪儿去?”

  陆雪征把双臂抱在胸前,扭头看了他一眼:“你想让我往哪儿去?”

  叶崇义向窗外一摆头:“我想让你跟我走!你不走也得走!”陆雪征饶有兴味的望着他:“走哪儿去?”

  叶崇义忽然向他露出了狠毒毒的笑容:“姓陆的,你对不起我。我用你一晚上,你同不同意?”

  陆雪征摇头:“我不同意。”

  “你不同意也得同意!”

  陆雪征一点头,很爽快的答道:“那就别废话,走!”

  叶崇义扬手一拍前方汽车夫的后脑勺,语气凶恶的喝道:“开车!”

  汽车一路走的拐弯抹角,陆雪征望向车窗外,就见天色越来越黑,风景也是越来越模糊,最后竟是到了一处完全陌生的小胡同里——胡同外面就是大街,两边建筑灯光辉煌,似乎是接连矗立着两所大楼,皆是租界俱乐部一类的所在。

  他忽然有点紧张:“这是什么地方?”

  黑暗中,叶崇义伸手搂住了他一条手臂:“你不是胆大包天么?有胆子就不要问!看看我会不会真的把你杀了吃肉!”

  陆雪征没言语,摸索着在叶崇义那大腿根处掐了一把。叶崇义年轻,皮肤紧绷,**之后更是白亮亮的像一条大银鱼。陆雪征承认叶崇义的一切好处,同时不大清楚对方为什么对自己念念不忘。

  这时,汽车在一处黑黢黢的宅院门前停下了。有人握着手电筒跑出来迎接,车门从外面被打开来,叶崇义拉着陆雪征跳下了车。陆雪征环顾四周,没看出什么门道,不过一眼之间瞧清楚了来路与去路,顺势又扫视了宅院的高墙——墙头挺平整干净,是个能落脚的地方,虽然是高,但是如果没人在后方拉扯的话,他也满能够快速翻越逃跑。

  走入院门后,他见到了星星点点的光亮,仍旧是有人拿着手电筒在四处乱晃;看那姿势与衣着,大概是看家护院的打手一流;不过没有太高壮的练家子,想必身手也是一般。

  这时,前方的房门开了,放出了明亮的电灯光。叶崇义轻车熟路的带他往里走,陆雪征在经过时用手轻轻一叩门板——是木门,必要时合身冲去,也能撞开。

  穿过一间房屋,又走过一处院落。最后再次进门,陆雪征怀疑自己是来到了某处俱乐部的后方。

  向下走过长长的盘旋楼梯,眼前的情景让他确定了自己的想法——这里就是一间俱乐部的地下室。地下室是一间宽敞大厅,灯火通明,人头攒动,正中央摆起擂台,正进行着一场地下拳赛!

  这让他神色一变,转身就要向上返回。而叶崇义一直留意着他,此刻就猛然用力攥住了他的手:“你要干什么?”

  陆雪征回想起抵达此处之前所经过的种种关卡,知道自己强行离开也是困难,便压抑着不满反问道:“你带我来这种地方,又是要干什么?”

  叶崇义一瞪眼睛,那气势和方才相比,立刻就不一样了:“干什么?你那个和尚往死里敲了我一笔钱,现在我要你上去,把那个杂种给我打趴下!”

  楼梯上的陆雪征拧着眉毛,居高临下的低头直视了叶崇义,语气也变得不善起来:“崇义,你不要太过分!我不是你手下的玩意儿!”

  叶崇义紧紧拉扯着他,针锋相对,丝毫不让:“少他妈的装模作样!你答应让我用你一晚上,现在就得说到做到!上个月我在这场子里输了两万大洋,今夜里你不给我把局面扳回来,我饶不了你!”

  陆雪征没想到叶崇义会来这一手,心里真是动了怒气——不过与其硬走,似乎打一场拳赛还更容易一些。

  快速的思忖了一瞬,他叹了一口气,随着叶崇义向下方场中走去。

  地下拳赛,规则有限,不算正规。台上刚刚结束了一场格斗,胜者就是叶崇义口中的“杂种”。

  杂种真的是个杂种,不知混了多少种族的血,东方人的面孔,西方人的身材,生的高大魁梧,那身躯似乎比金小丰还要更伟岸一些;打赤膊穿着短裤,腰带系的很紧,周身的肌肉一块卯着一块,在灯光下闪闪发亮。

  输者被他打爆了一只眼球,满脸都是鲜血,躺在地上动弹不得,被人拉着双腿拽了下去。观众们有黑发黑眼的,也有金发碧眼的,一时间也看不出来历,然而统一的衣着体面,是一大群狂热的绅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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