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4章_义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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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4章

  陆云端和苏家栋坐在一旁,陆云端见怪不怪,苏家栋却是颇有感触——他想金家这两位小姐少爷,活的还不如自己舒服呢!

  金雪生受到袭击,正要还手,不想外面忽然传来一阵喧哗。他睁着乌溜溜的大眼睛愣了一瞬,随即跳下椅子欢呼道:“爸爸回来啦!”

  话音落下,杂沓的脚步声越来越近,果然是他们的爸爸回来了,不过爸爸并非独自到家,身后还跟着一位衣冠楚楚的青年。

  原来这金世陵前夜被陆雪征抛在了酒店走廊里,自己昏昏沉沉的摸不清头脑,便扶着墙壁去找房间。哪知酒劲越发越大,最后他不辨方向,见到门开便往里进,结果一步跨进电梯里,竟是向下回到了一楼。

  跌跌撞撞的走出酒店大门,他落进了基逊太太的手里。

  基逊太太本来是打算前来酒店消遣一番,熬过无聊的漫漫长夜,意外看到醉醺醺的金世陵走过来,这让她大惊之余又是大喜。把金世陵搀扶到自己车中坐下,她自认是个自由的寡妇,旁人无权干涉她的生活,故而索性鼓起勇气,干脆把金世陵带回家中去了。

  平心而论,基逊太太这行为类似于抓不住狐狸还惹了一身骚,因为金世陵被那冷风一吹,很快便醉到了人事不省的地步,并不能和基逊太太成就好事。但是基逊太太被爱情蒙蔽了双眼,宁愿牺牲名誉,去抓住这亲近偶像的机会。金世陵睡了一夜,她坐在床边便目不转睛的看了一夜,其间俯下身去,也偷偷亲了对方几下。

  到了清晨,金世陵朦胧醒来。他这人有个怪癖,便是睡醒之后不能立即睁眼,非要光溜溜的在床上打几个滚,然后才能渐渐醒透。基逊太太作为一名旁观者,亲眼目睹了金世陵那满面春色的慵懒姿容,尤其是在那半睡半醒之际,他翻来滚去,脸上还带着大男孩子的娇嫩与稚气,便有大石落入心湖,激起了她那铺天盖地的热烈母爱。

  基逊太太在感情的折磨与催逼下,在这天下午向金世陵表达了自己的爱慕之情。金世陵听闻此言,先是觉得理所当然,因为自己的确是富有魅力;随即又觉得不以为然,因为基逊太太虽然富有,但是徐娘半老,配不上他。支支吾吾的打了两句太极,他并没有正面回应对方的热情。然而基逊太太和金世陵共度一夜的消息传播出去,基逊太太的儿子,小基逊,却是如坐针毡。在金世陵午夜时分离开自家之后,他立刻就跟上来了。

  基逊太太十四岁就和基逊先生私奔结婚,所以小基逊今年已经是个二十岁的青年人。基逊一家都是混血儿,小基逊也不例外,身材高高瘦瘦,生着一头紧贴头皮的卷曲黑发,相貌是很像基逊太太,只是一双眼睛随了父亲,是一种死气沉沉的、带有杂质的褐色。

  小基逊很清楚金世陵是个什么货色,所以无论如何不能让母亲和这朵男**际花相好——基逊太太话里话外,已经有了要和金世陵结婚的意思了!

  他愿意和金世陵仔细谈谈此事,然而金世陵觉得基逊一家都很可笑,所以懒得去谈。

  当着四个孩子的面,金世陵踢开挡路的空饼干筒,不胜其烦的回头说道:“我不会和你妈妈结婚的,你放过我吧!”

  小基逊伸手要去抓他:“我希望你不要再去见我妈妈了!”

  他这句话说出来,效果类似于激将法,金世陵一皱眉头,反倒是笑了:“抱歉,基逊先生,我有我的交际生活,你不可以干涉我!”

  小基逊抓了个空,苍白面孔隐隐泛红:“金先生,我从明天起会从学校搬回家里,如果你一定要去见我妈妈,那我会替她来招待你!”

  金世陵弯腰从孩子面前的大饭盒中拈起一片香肠送到嘴里,一边咀嚼一边向楼上走去:“随便!”

  小基逊气冲冲的站在楼下,没有继续跟踪前往。片刻之后,金世陵换了一身衣裳,焕然一新的下楼出门,不知又是要往何处去。小基逊拔腿跟上,一步不肯放松。

  斯蒂芬妮和金雪生眼巴巴的看着父亲如风而来、又如风而去。很认命的低下头,他们把余下的几片香肠分着吃掉了。

  第181章有志于学

  金世陵自从这天早上出现过一次之后,从此又是消失无踪。斯蒂芬妮和金雪生在家里饿的嗷嗷待哺,却是正中了陆云端的下怀——陆云端打算把斯蒂芬妮带回家去养着,如果可以的话,直接娶下她就更好了!只是还要带上金雪生这条讨厌的尾巴,虽然因为三餐不继,金雪生现在已经不是很有精神去耍他的小贫嘴了。

  然而,晴天霹雳一样的,何家那个结巴承凯忽然回来了!

  斯蒂芬妮带着金雪生投奔承凯——承凯是她的同龄人,她显然是更喜欢和对方玩耍!

  如果抢亲行得通,那陆云端真敢扛起斯蒂芬妮就走。可惜这是香港,不是天津,由不得他使大少爷脾气胡作非为。悻悻的带着苏家栋回到家中,他单手插到裤兜里,倚着门框向他哥哥长吁短叹。

  “唉……气死我了。”陆云端忧伤的盯着前方那个光头:“斯蒂芬妮不知好歹!”金小丰叉开双腿坐在低矮沙发上,正在吃水果。抬眼望向陆云端,他低声说道:“干爹给你请了家庭教师。”

  陆云端一挑眉毛,立刻走到了金小丰身边坐下:“你见到了?”

  金小丰摇了摇头:“没有。”

  陆云端见他哥哥咔嚓咔嚓的只是大吃,也说不出几句整话,就跪在沙发上搂住他的脖子,撒娇似的抱怨道:“无聊啊,你今天带我下山去吃西餐!”

  金小丰问道:“还是吃意大利菜?”

  陆云端饶有兴味的摸着他的大脑袋:“不吃了,换一家馆子吧!”

  正当此刻,陆雪征忽然从外面走了进来,停在沙发前扬手一拍陆云端的**:“下午就要开始上课了,意大利菜是肯定吃不上,如果实在馋嘴,爸爸请你吃一顿竹笋炒肉如何?”

  陆云端扭扭**,洋洋得意的说道:“嘿嘿,你要打我,我就打哥哥!”

  金小丰骤然打了个嗝儿,随后闷声闷气的表示疑惑:“这……关我什么事?”

  陆云端双脚相蹭,把鞋脱了,然后侧身一脚蹬向他爸爸的下腹:“除了我之外,爸爸最喜欢你。我打别人,他不动心呀!”

  陆雪征弯腰一躲,顺手攥住了儿子的脚踝。儿子越长越高,一双脚丫也大了起来。他在那脚心上挠了两下,儿子立刻变成一条又叫又笑的活鱼,摇晃的金小丰也东倒西歪了。

  到了下午,家庭教师来到。

  陆云端今年已满十三周岁,这个年纪,想要入学,只能考虑中学;可是陆云端除了国文之外,其它各项学科都是零分,想要进学,并不容易。

  陆雪征倒是万事都想得开,认为一个人若不是天生“有志于学”,那能够读书写信算算账,也就可以了。陆云端看起来并不是个书生学者的坯子,所以依照陆雪征的想法,便是他爱学什么就学什么,反正他将来是不会依靠学问去吃饭。

  家庭教师共有两位,今天来一位美术教师,明天来一位英文教师。陆云端从小就爱绘画,所以吃过午饭之后,便开始高高兴兴的等待先生。及至到了下午时分,先生当真抵达,陆云端迎出去一瞧,却是大失所望——对方是位年轻小姐,长长一张脸,两边鼓着大脸蛋子,鼻子横宽,嘴唇奇厚,戴一副无框眼镜,披着满头烫发,据说是某位大学内的助教。

  小姐操着一口生硬国语,自称姓吕,也不寒暄,进入画室坐定之后,便开始授课。陆云端呆呆的坐在一旁观察,忽然发现这位密斯吕长的好像一只毛驴,而且是越看越像,就很沮丧,心想爸爸给我找了一头驴。

  密斯吕语言生硬、态度漠然,从皮包里拿出一只小小的石膏球,摆在桌上让陆云端照着去画。方才她在讲解知识之时,陆云端便是听了个一知半解,如今拿起笔来画球,越发感到乏味之极——他向来是想画什么就画什么,这个球毫无趣味和美感可言,所以他简直是画不下去。

  忍着哈欠画完了球,密斯吕过来一看,找出许多问题,当即全部指出,一口国语说着说着就变成了广东话。陆云端听得一头雾水,**又在椅子上硌得难受,这回真是知道“规矩”的滋味了。

  密斯吕授课完毕,傲然而走。陆雪征笑嘻嘻的走过来询问:“儿子,今天画了什么?”

  陆云端抻懒腰打哈欠,然后告诉他爸爸:“画了个球!”

  翌日下午,英文教师驾到——依旧是位年轻小姐,姓黄,皮肤晒成古铜颜色,正是本地常见的佳丽模样。密斯黄什么都好,就是近来上火,有些口臭,并且在半个月的授课结束之后,她对陆云端挤眉弄眼,自称是爱上这位小弟弟了。

  陆云端一身正气,表示自己尚未发育、天真无邪,什么都不懂。

  一个月后,两位教师一起被陆家辞退。陆云端从中悟出了一条生活道理——人只有在舒舒服服的时候才能想着谈恋爱,上个月自己被两名女教师折磨的死去活来,竟然都不是那么思念斯蒂芬妮了!

  这回换做丁朋五出马,经过多方打听,又为陆云端请回一位英文教师,把这学习继续了下去。而陆雪征在儿子那里受到许多埋怨,也就不敢再管此事。

  天下太平,时光易逝,转眼间便过了西历元旦。这日是个阴天,金小丰开着汽车上山回家,在必经的岔路口上,看到了陆雪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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